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武汉、九江、芜湖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决定

2024-07-21
法律
法律效力位阶: 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
制定机关: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时效性: 有效
施行日期: 1991-10-30
公布日期: 1991-10-30
原文链接: https://flk.npc.gov.cn/detail2.html?ZmY4MDgwODE3NzRjNzJiMzAxNzc3MDFlMWVmNjFhNDI%3D
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武汉、
九江、芜湖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决定
(1991年10月30日通过)
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,审议了国务院、中央军委提出的关于提请批准武汉、九江、芜湖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议案,决定批准将武汉、九江、芜湖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。今后,我国再有其他内河港口需对外国籍船舶开放时,授权国务院审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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